2010级计划内新生:
现将享受公费医疗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2010级计划内本科生和研究生从2010年11月27日开始实行。
二.请各学院、研究院以班为单位每人交1寸免冠照片1张,病历工本费0.5元,分别交沙河医务室或学院南路校医院,盖章生效。
叁.病历丢失需补办时,请出示学院、研究院证明,交1寸免冠照片一张,病历工本费5元,到所在校区医院挂号室办理,盖章生效。
校医院
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二日
摆编辑闭:孙颖
学院南路校区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 邮编:100081
沙河校区地址:北京市昌平区顺沙路沙河段1号 邮编:1022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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