九州大学接收中国政府派遣的“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”留学生(包括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)的相关规定如下:
1.2011年10月或2012年4月入学的学生,申请截止期限为2011年1月31日。
2.对正式接收的学生,免收学费、入学费和审核费。
3.申请者需通过九州大学北京事务所的在线申请系统,在申请截止日期前将个人简历、研究计划书等材料提交九州大学北京事务所。九州大学将通过材料筛选或远程面试等形式进行审核,审核结果将由九州大学北京事务所通知申请者。
另外,预接收的“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”留学生,按照各学院要求,在提交于指定日期举行的博士考试的申请书等材料之后,接收考试。考试合格者被正式予以接收。
4.被接收的“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”在通过学院入学考试后正式被录取前、以研修生身份注册的学习期间,同样免收学费、入学费、审核费。
参考链接:
九州大学北京事务所:
九州大学国际部:
九州大学主页:
九州大学各学院介绍(英):
摆编辑闭:孙颖